第325期丨业主想成立业委会,遭开发商阻拦,律师支招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5-07-07 11:07:17

导读:7月3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5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劳动保障、债务债权、物业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21期·总325期

7月3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5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劳动保障、债务债权、物业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1. 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帮信罪,会被处罚吗?

怀化网友问:我老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同学转了一笔账,没有收任何好处费,对方说自己的卡因为打牌被冻结了,只能拜托我老公,是电话说的,没有文字记录。没多久警方联系我家,说我老公参与电信诈骗,银行卡被依法冻结,且要去写明情况。请问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被处罚吗?我们真的完全不知道对方是犯罪。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确实不知情,也没有收取好处费,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一般问题不大。如果行为明显异常仍称“不知情”,可能会被认定为“明知”。如: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4.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5.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就业协议约定离职要赔违约金,但劳动合同又没写,以哪份为准?

益阳网友问:我校招签订了一个就业协议,内有服务期违约金6万,且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但是后面签订的聘用合同表示试用期可以离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6万?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于民事协议。聘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属于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聘用合同的效力高于就业协议,因为聘用合同是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签订的,更能体现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中明确表示试用期可以离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相对自由的离职权利,只要符合聘用合同的约定,一般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就业协议中的服务期违约金条款,在试用期内离职的情况下,可能因聘用合同的特殊约定而不再适用。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员工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损失由员工全部承担,合理吗?

岳阳网友问:电商运营岗位,上错规格,造成1万元损失,公司让运营全部承担,合理吗?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处地位不同,即使劳动者因过错、失职导致用人单位的损失,也不应由该员工完全承担。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全部承担并不合理。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欠债人把车子抵押给我,车子的物权人是否改变了?

长沙网友问:车主罗某欠我四万块钱,他没钱还,就把车抵押给我,但没去把车登记到我名下,我对这辆车拥有合法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吗?现在这个车被清收队暴力拖走了,我去要车时,被他们打伤,警察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处理,因为这个车还是登记在罗某名下,没登记在我名下。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欠债人将车辆抵押给债权人后,车辆的物权归属并未发生改变。抵押权的设立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抵押权人)仅享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并不直接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办理抵押登记后,该抵押权可对抗善意第三人,但登记本身不改变车辆所有权。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如你已经合理合法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建议尽快办理过户登记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确权,然后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关于因经济纠纷产生的人身伤害问题,如果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如果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的,你可以通过12389热线进行反映,也可以书面的形式申请检察进行监督。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5.合同员工转外包,单位该不该给补偿?

长沙网友问:因公司优化,把一部分员工转为外包,这种情况公司该不该给补偿?被外包的员工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若用人单位未经员工同意,强行将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员工转为外包关系,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拒绝,若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若外包公司未承接原单位工龄,员工可能丧失累计工作年限对应的权益(如经济补偿、年假等)。若用人单位强制安排转岗或违法解雇时,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赔偿金。与新外包公司签订合同时,需明确社保缴纳主体、薪酬结构、违约责任等条款。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遭开发商阻拦,怎么办?

湘潭网友问:我们小区交房已有五年多了,业主们多次组织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却屡造开发商阻拦,开发商拒交客户资料及楼盘配套资料给社区及相关部门,导致我们业主委员会不能成立。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开发商有义务配合提供业主名册(含房号、面积)、规划图纸等资料。若拒不配合,可向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提交书面投诉,要求责令开发商履行义务。另外,街道办是业委会成立的指导主体,可书面要求其协调开发商提供资料。若街道办不作为,可向上级政府(区/县级政府)申请行政监督。建议留存沟通记录(如函件、邮件)作为后续诉讼证据。另外,还可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小区产权信息(部分公开内容)。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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