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多名女性200余万元,一男子获刑18年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雨路 2025-11-03 11:37:22

导读:代价沉重!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多名女性200万余元,获刑18年并处罚金20万。

以为遇到了真命天子,还是让人“安全感”满满的军官,没想到这一切都是骗子的“套路”。杨某接连诈骗多名女性,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基本案情

2010年9月,在杭州务工的张女士在母亲朋友熊阿姨牵线介绍下与杨某相亲。据介绍人称,其邻居杨某是在深圳工作的“国安局干部”,身家几百万。杨某自称其为“军人世家”,父母是空军,早年因飞行事故牺牲,自己由父母的战友抚养长大。“荣耀”的家世叠加“国安局干部”的职业光环,且平常出入有司机“小涂”接送,让张女士对其很有好感,两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

2010年10月,杨某称购买深圳市国安局便宜的福利房还差10万元,张女士通过银行卡转账10万元。不久又称费用上涨还需5万元,张女士又转账5万元。自此十余年间,杨某以各种理由说服张女士及其家人转账。

直至2022年,张女士及家人开始怀疑杨某,并要其还钱。为了防止事情败露,2022年8月,杨某网购了80万元的银行练功钞,冒充是自己的存款交给张女士父亲作为“质押”,谎称自己的钱因工作性质被监管不能拆开使用,骗得10万元。2023年3月,杨某开始找各种理由拒绝跟张女士见面,如之前在成都的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没交齐、欠了别人钱被别人催着还债、办理落户等。到2024年1月,张女士再无也无法联系到杨某,是杨某的“助理”小涂告知张女士被骗了,张女士才清楚意识到自己被骗。

在双方交往期间,杨某以各种理由,骗取张女士及其父母220万余元,期间,杨某先后返还120万余元,最终从张女士一家处实际骗取90万余元。

在和张女士恋爱期间,杨某将黑手伸向了其他对情感有需求的女性,编造“父母是部队军官,父母因飞机失事去世,自己在北京由父母的战友抚养长大”的虚假军人世家人设,并以不同的公职人员身份,骗取了江苏的孙女士和四川的燕女士钱财。

2019年2月,杨某在成都通过微信功能中搜索附近的人,认识了身在淮安的孙女士。聊天过程中,杨某编造军人世家人设,向孙女士谎称自己是成都武警部队干部,前妻2011年在云南缉拿毒贩时因公殉职。孙女士很同情他,觉得双方有情感共鸣,非常聊得来。之后,双方视频聊天的次数多了,杨某开始以自己生病了需要手术为由向孙女士借钱。为了获取孙女士的信任,杨某还在网上找了一些二等功证书发给对方看,编造在南京、云南、杭州、四川多地均有房产,其中北京的两处房产已签订拆迁协议,并承诺北京拆迁了就连本带息一次性返还。2019年2月至2023年2月四年间,杨某以各种理由骗得孙女士转账69万余元,期间还将部分钱款还了一些给张女士,从而博取张女士更多的信任。

而在与张女士、孙女士断联后,杨某并未收手,而是迅速将目标转向四川的燕女士,用同样的套路开启了一段“新恋情”。2023年4月,杨某通过抖音平台结识了燕女士,他再次虚构身份、编造理由。为了包装自己,还会网购一些荣誉勋章及军装,经常发一些身着军装照片给燕女士。认识后不久,杨某就谎称自己职务晋升需要一笔钱打点关系,燕女士随即转了6万,很快杨某便归还了4万,这使得燕女士更加相信。

2023年6月,杨某谎称自己得了白血病,急需用钱治疗,获得燕女士同情转钱。2024年1月,杨某的白血病治好了,又称自己心脏出了问题,需要搭桥,又骗取一笔钱。直至案发,燕女士都不知道自己被骗,只认为杨某是在ICU中接受治疗失联,燕女士共计转账45万余元。

三位受害者直至案发都未曾知晓,杨某早已结婚,且长期无业。为了让骗局更“逼真”,杨某甚至雇用了一名司机为自己开车。这名司机最初也被杨某的“光鲜身份”所迷惑,直到杨某要求其销毁购买的军装、军功章等作案“道具”时,才开始怀疑杨某身份的真实性。

2024年1月,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成都警方依法逮捕,同年2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与此同时,株洲警方也掌握了杨某在株洲地区涉及的诈骗线索,2024年9月,杨某被株洲警方从四川解回株洲。

法院判决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4日作出(2025)湘0203刑初139号刑事判决:

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与前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责令被告人杨某赔偿被害人张某955930.06元、孙某688261元、燕某455968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本案中,被告人虚构军人世家身份,穿军装与被害人视频聊天,发送着军装的照片给被害人,网购军功章,打造军人人设进行诈骗,骗取金额达90多万元。同时触犯了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刑法理论上,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关系存在牵连犯说、想象竞合说、法条竞合说等不同观点,但在司法实践,择一重罪处理是共识。被告人虚构军人身份是为了实施诈骗,虚构身份与骗取财物是两个独立的行为,两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即冒充军人身份是骗取被害人财物的手段,骗取财物是冒充军人身份的目的,属于牵连犯。故应择一重罪处罚。

被告人诈骗多名被害人200余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故该案以诈骗罪定罪,从重处罚。

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故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利用受害者对美好情感的向往和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信任,编织了一个个华丽的谎言,不仅骗取了巨额钱财,更深深地伤害了受害者的感情。

法官在此提醒:

一、警惕”完美人设“背后的陷阱

杨某精心编织的”军人世家”“国安局干部”等光环,击中了受害人对理想伴侣的美好期待。然而,这些看似完美的条件,恰恰是不法分子设置的诱饵。面对他人介绍或网络结识的婚恋对象,务必保持理性,仔细甄别。真正的感情需要时间的沉淀和真实的了解,切勿被华丽的外包装迷惑双眼。

二、坚信公职人员内选拔的公正性

杨某谎称“职务晋升需要打点关系”的骗术,不仅骗取了钱财,更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中国的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程序严格、规范。任何以“打点关系”“破格提拔”为名索要财物的情况,都是诈骗行为。

三、法律底线不容触碰,假冒身份必遭严惩。

人民法院对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犯罪的行为,始终持“零容忍”态度。本案的判决结果充分表明,任何亵渎公权力、利用民众信任谋取私利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官深切理解人们对真挚感情的渴望,但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真正的爱情不会以不断索取财物为代价,真诚的关系不会以各种借口逃避见面。当对方频繁以各种理由借款、要钱时,请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来源: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