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玩闹碰撞酒店窗,破裂坠伤谁之责?

郭玲君 石丹 中国法院网 雨路 2025-11-11 16:03:58

导读:未成年人的平安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织就一张严密的安全防护网。

  宴席之上,孩童嬉戏,本是欢乐场景。然而,一道被窗帘遮蔽的破损玻璃,却瞬间让喜宴变成险境。当孩子在经营场所发生意外,责任究竟如何划分?是管理者疏于防范,还是监护人看护不力?此前,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安全保障义务与监护职责,二者均不可失。

  未成年人小星(化名)随父母前往某酒店参加宴席。期间,小星与玩伴在餐厅内的舞台上玩耍,不慎撞向舞台一侧被落地窗帘遮挡的落地玻璃窗。不料,该玻璃窗此前已存在裂痕,受到撞击后突然破裂,小星瞬间从破损处摔出窗外,跌落在窗外地面。事故导致小星颜面部等多处被玻璃划伤,经送医治疗,共支出医疗费五千余元。因与酒店协商赔偿未果,小星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酒店作为对外经营的公共场所,对其服务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负有法定的、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涉案的落地玻璃窗在事发前已存在裂痕,存在明显安全隐患。酒店方既未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也未在醒目位置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仅以落地窗帘进行物理遮挡,此种方式完全不足以提示和防范危险,实质上掩盖并加剧了风险。酒店的管理疏漏与本次损害后果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小星的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负有保护被监护人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事发地为人员复杂的餐饮场所,舞台区域更非专门的儿童游乐区。父母放任年龄幼小、认知和避险能力不足的小星在此玩耍,脱离有效看护视线,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危险行为,属于监护职责的履行不足。这种监护上的疏忽,是损害发生的间接原因,亦应承担相应责任。综合考量双方过错行为的原因力及过错程度,判决由被告某酒店承担60%的赔偿责任,小星父母自行承担40%的责任。

  法官说法

  对于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而言,法律赋予了其严格的安全保障义务。这种义务要求管理者不仅要对已知的风险进行排除,更要以审慎、专业的态度,主动地、持续地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任何因疏于管理、维护而存在的潜在危险,都必须被及时消除;若因客观条件无法立即排除,则必须设置足够醒目、有效的警示标识,以明确告知公众。本案中,经营者未能完全尽到这一法定的、全面的安全保障责任,是其承担主要法律后果的根本原因。

  同时,家长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责任同样不可推卸。公共场所环境复杂、潜在风险多元,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看护必须是近距离的、持续性的。放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童脱离视线、独自玩耍,实质上构成了监护职责的缺失,这种疏忽会显著增加孩子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因此,监护人亦需为自身的失职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的平安成长,需要全社会共同织就一张严密的安全防护网。此案不仅是对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的又一次警醒,也是对每一位家长的善意提醒。一方面,经营者务必以审慎、专业的态度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主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切勿因一时疏忽酿成大错。另一方面,家长也需时刻绷紧监护这根弦,让近距离、不间断的看护成为孩子最坚实的“安全锁”。唯有管理尽责、监护到位,方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此类意外重演,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作者:郭玲君 石丹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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