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208期·总412期
律师回复精选
1.身份证与户口本信息不一致如何解决?必须更换吗?
永州网友问:我们村合并已有数年,现户口本的信息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这样会不会在以后的办事中受影响?是否需要更换新的身份证?这样的原因换证,需要收费吗?怎么收费?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答:
您因祁阳撤县设市、村合并导致的户口本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虽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可使用,但建议主动更换新身份证。这种地址信息不一致,虽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机读项目中记载住址变动情况,但办理房产过户、银行贷款、社保手续等需严格核验户籍信息的业务时,极易因信息不符受阻。
办理时需携带户口本与原身份证,前往祁阳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换领申请,现场采集人像与指纹信息即可。此次换证属于换领情形,按规定需缴纳20元工本费。若身份证距有效期不足3个月,可一并完成到期换领,避免二次办理;若后续发现除地址外还有姓名、出生日期等核心信息不一致,需额外携带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先申请更正户籍信息再换领身份证。
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该条款明确身份证与户口本的核心身份代码需一致,为信息一致性提供法律基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此条说明户籍地址变动虽不强制换证,但为避免麻烦可主动换领,若有登记错误则需强制更正换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同意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明确此次因户籍变动换领身份证的具体收费标准为20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产假延长至188天,凭省级文件即可向单位申请产假吗?
娄底网友问:关于产假延长至188天的新规,是可以直接依据省里文件向单位申请,还是需要等待当地人社局另行发布通知或正式接收文件后才可以?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答: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10月21日发布的《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该政策为鼓励性措施,用人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执行。若用人单位已明确落实该政策,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延长产假待遇。无需等待当地人社局另行出台文件或收到省里文件后才可申请。
建议女职工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单位的具体执行细则,具体请以您所在用人单位的落实细则为准。
3.物业泄露业主信息给第三方催费,是否合法?该如何维权?
长沙网友问:雨花蓝莓小区的阳光智博物业公司由开发商指定入驻,该物业不存在大量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径,导致小区管理混乱、乱象频发。2月28日,在小区火灾隐患尚未彻底清理的情况下,该物业又公然践踏业主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将业主信息出卖给第三方用于催收费用。这一行为震惊了整个小区,也使其行径从普通民事纠纷升级为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行为。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答:
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业主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可能违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说明信息去向,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进一步泄露。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对物业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罚。
4.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到位,怎么办?
永州网友问:本人的民事判决书,已依法向双牌县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于2025年6月9日转入执前督促程序。被执行人系双牌县本地人。截至目前,我所享有的十一万元债权未执行到一分钱,却收到了法院下达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通知书,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实现。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答:
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到位,确实会让人感到困扰,但可以通过以下多种途径尝试解决。
1.与执行法官保持沟通
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了解执行停滞的具体原因(如是否因未找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财产线索,包括被执行人的住所、工作单位、可能的财产信息等。定期询问案件进展,确保法官知晓您对案件的关注。
2.申请强制执行措施
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申请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对拒不执行的行为进行惩戒。
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3.查找财产线索
关注被执行人的生活动态,如社交平台上的消费记录、住所或工作场所的变化等,从中发现可能的财产线索。
申请法院调取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信息,排查是否存在财产转移或隐匿的情况。
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如他人欠被执行人的钱),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该债权。
4.寻求外部帮助
聘请专业律师协助调查财产线索、撰写法律文书,并提供执行策略建议。
若认为执行法院存在怠于执行或违法执行的情况,可向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或向上级法院反映,请求督促执行。
5.应对“执行不能”情况
若法院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要放弃。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如新购置房产、车辆,或收入增加等),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时间限制。
温馨提示:执行过程可能较为漫长,需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提供线索,并借助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有助于推动案件的执行。
5.车贷公司不配合我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怎么办?
长沙网友问:本人通过4S店向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贷款购车。车贷还清后,我收到该公司邮寄的材料,但前往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时被告知,除银行贷款可使用复印件办理外,其他情况均需提供相关原件。我多次联系该公司要求提供或配合使用原件办理,但对方均以“路途遥远”为由拒绝到场。此举已严重影响我办理车辆后续手续,怎么办?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答:
如果车贷公司不配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您可以尝试以下方法解决。
1.收集证据
整理车贷合同、还款记录(转账凭证、还款流水等)、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等,证明您已履行还款义务且公司拒绝配合的事实。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
2.再次沟通协商
以书面形式(如邮件或短信)向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明确指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贷还清后公司有义务协助办理解押手续。要求对方提供原件或说明无法提供的合理原因,并设定合理期限(如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向监管部门投诉
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如湖南银保监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介入调解。投诉时需提供详细情况及证据,说明公司不配合解押的情况。
4.考虑诉讼途径维权
若投诉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解押义务,并可主张因拖延导致的合理损失(如车辆无法正常交易、过户的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