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浓情蜜意,一方为对方花费金钱、赠送礼物,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可一旦感情破裂、关系终结,曾经的“甜蜜付出”往往会演变成经济纠纷。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恋爱关系结束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刘某与余某年龄相仿,因玩游戏结缘后,通过微信逐步熟悉并发展出暧昧关系。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期间,刘某先后通过微信向余某转账40 余次,总金额达14000 元。这些转账多为数百元的小额款项,用途涵盖余某网购衣物、手办以及游戏充值等日常消费。
后来双方关系破裂,刘某以“所有转账均为借款” 为由,将余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全部14000 元。面对诉求,余某则辩称:刘某的转账是为追求自己、表达爱意而进行的 “一般性赠与”,并非借贷;仅认可聊天记录中明确体现“借贷意思”的 1200 元,同意返还该笔款项,其余金额因双方无借贷合意,不应返还。
承办法官对双方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细致审查,发现关键事实:除 1200 元转账外,其余款项均是刘某在余某未主动提出借款的情况下自愿转出,且转账时的留言多为 “拿去吧”“慢慢花”“你看着买吧” 等带有赠与倾向的表述;直至2025年5 月双方分手后,刘某才首次提出让余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
最终,法院结合事实与法律作出认定:刘某主张所有转账均为借款,但未能提供借条、借款协议等相应债权凭证;从转账特征来看,连续多次小额转账不符合民间借贷通常的交易形式;且转账期间双方存在恋人般的暧昧关系,此类小额支出更符合维系感情、表达心意的赠与性质。综上,法院仅支持余某向刘某返还明确具有借贷合意的 1200 元,驳回了刘某要求返还其余款项的诉求。
法官提醒
感情需要用心维系,但涉及金钱往来时更需保持理性。恋爱期间转账前,应尽量明确款项性质 —— 是赠与还是借贷,最好通过聊天记录、书面约定等方式留存证据。唯有清晰界定用途,才能在关系变化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让 “甜蜜过往” 变成 “纠纷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