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213期·总417期
律师回复精选
1.被低投入高回报的公司骗了,我该怎么办?
长沙网友问:我在网上浏览到了气瓶加工这个信息,后来湖南双庆节庆庆典用品有限公司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我被低投入高回报的说法迷昏了就信了,打了15800元,后来公司一直说我不合适,也不退钱。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答:
保存与该公司沟通的所有记录,包括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合同文本等,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涉及的金额以及对方的相关信息等,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还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该公司,反映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公司返还您的款项,并赔偿您的损失。
2.高速公路噪音严重扰民,怎么维权?
邵阳网友问:高速公路从我家门口过,车流量大噪声大,高速部门拖着不安装隔音墙,怎么维权?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答:
遭受高速公路噪音污染的的房屋/建筑物的居住者,可以向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或环保部门投诉,要求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在一定期限内及时采取设置声屏障等有效措施将城市区域以及村镇区域即高速公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居民集中建筑群,临路第一排建筑物前噪声昼间降至70分贝以下,夜间降至55分贝以下,上述整改措施完成后,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将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根据环保部门确认的环境噪声适用标准,以及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噪声监测,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如整改后经环境噪声监测仍未达标的,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须重新委托设计,除通过进一步改进声屏障施工降噪外,还应根据监测结果,结合当地城市/村镇规划,进一步采取经权威机构和专家论证的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的有效降噪措施,以达到相应的声环境标准。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整改不到位的,居民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者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3.跑顺风车被篡改驾龄,怎么办?
怀化网友问:怀化晟楚运营中心明知谭某驾龄不符合跑顺风车的要求,仍诱导谭某办理贷款,购其公司的车,并承诺一条龙服务,办好一切过审手续。这家公司用电脑合成图片,此图上上谭某的驾龄是假的,并拿谭某手机全程操作。谭某看到手机中的图片才知道被改驾龄的事!有公司工作人员承认改驾龄的通话录音!请问怎么操作才好?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根据您所述情况,实际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办理顺风车事宜,二是贷款购车。并且对方虚构事实,让“个人”通过操作符合跑顺风车的条件,并贷款购车。建议直接向平台反馈,个人驾龄不符合跑顺风车的要求。同时,对于贷款购车,沟通未果,建议通过诉讼途径主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请求撤销合同,退还购车款。
4.老板拖欠我工资,劳动仲裁因证据不足败诉,如何上诉?
长沙网友问:面试时,老板承诺一天工资200元,先发160元,剩下40元会在来年五、六月份补发,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今年四月份我辞工,到了五、六月份没发给我这40元。我多次沟通无果,就上诉到劳动局,但因证据不足,劳动仲裁判我败诉。请问我去法院该怎样上诉?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您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注意收集200元/天的证据,包括当时的沟通记录、招聘记录、同岗位其他员工工资标准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