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期丨小区物业不让电动车进车库,律师支招维权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5-10-22 09:58:18

导读:10月20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4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债务债权、物业纠纷、合同履行、房产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陈思煜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94期·总398期

律师回复精选

1.公司已经注销了,还可以起诉吗?

岳阳网友问:请问公司目前没有债务问题,可以注销公司吗?如果后期因为债务问题想起诉公司,但是公司已经注销了,还能起诉吗?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陈思煜律师答:

根据你的陈述,公司目前没有债务问题,通常是可以注销的。

但如果公司实际存在债务,只是未被发现或未到期,而公司以无债务为由进行注销,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至于公司注销后若因债务问题被起诉的情况,原则上,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再作为被告被起诉。但如果存在未依法清算或清算组成员存在过错、存在承诺偿债的主体等情形,相关权利人仍可通过诉讼向相关责任人主张权利。

如果公司想试图通过违法注销来逃避潜在债务,那么有可能相关责任人在未来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小区物业不让业主的电动车进地下车库,还打人,怎么办?

张家界网友问:小区物业人员不让业主们的电动车进地下车库,和业主发生纠纷,抢电动车,还打人。

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陈思煜律师答:

地下车库是共有车库的情况下,若物业是依据业主大会合法决议、符合消防等安全规范要求限制电动车进入,一般具有合法性;但如果没有相关依据就阻止,就属于侵权行为。你首先可尝试与物业沟通,若沟通无果,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委会督促物业整改。若仍无法解决,可向当地住建局物业科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请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

另外,对于你陈述的物业人员抢车、打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你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如果造成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对打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因物业人员的抢车、打人行为给你造成了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你还可以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相关侵权人员及物业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3.胜诉后找不到被执刑人,怎么处理?

长沙网友问:法院判决我方胜诉,但找不到被执刑人,怎么处理?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判决胜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受理后将启动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如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并在政府采购、融资信贷等方面实施信用惩戒。法院可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信息,施加舆论压力。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如转移、隐匿财产),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若法院确认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债权人可随时发现财产线索后申请恢复执行。

4.骗子买完东西不给钱,怎么办?

常德网友问:2025年5月,我卖给一个骗子6瓶茅台酒,价款18500元,我按照约定邮寄过去后,他没有按照约定付款,只给我5000元,尾款13500元到现在长达5个月都没给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曾经将我拉黑),给派出所打电话不受理,向法院起诉,要求我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你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追回你的货款。首先,你需要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凭借法院的调查令向公安机关调取,也可以向银行、支付宝、微信公司调取,或者联系快递公司看是否可以调取到对方的身份信息情况),其次,拟定起诉状,搜集证据(聊天记录、透明记录、邮寄的记录,付款记录等)。然后向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组织开庭,查明情况属实判令你胜诉后对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你可以通过强制执行追回货款。

5.收房时,开发商强制业主签不公平文件,如何维权?

永州网友问:收房时,业主被强迫签一份《关于委托开发商搭建设备平台的问题》的文件,不签不准收房。小区的规划建设和审核验收由开发商和政府部门完成,何来业主委托搭建一说?实则是开发商未按规划建设,现在出现质量问题想把责罚转嫁给业主。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建议采取以下步骤解决。

1、固定证据。务必保留好《关于委托开发商搭建设备平台的问题》的文件原件、开发商要求“签才给房”的录音、录像等证据,并记录下沟通人员的姓名、工号。

2、发函交涉。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通知,明确指出其行为属于附加不合理条件的强制交易,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买卖合同约定,要求其立即停止该行为,无条件办理交房手续,并保留追究其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权利。

3、行政投诉。同步向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实名投诉,提交证据,请求行政机关介入调查并责令开发商纠正违规交房行为。

4、诉讼准备。若以上途径均无效,应立即提起诉讼:

(1)判令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

(2)判令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3)确认该《委托文件》因欺诈、胁迫且内容违法而无效。核心在于向法院申请调取该房屋的原始规划与验收文件,以证明“设备平台”属于违规搭建,从根本上否定该“委托”的合法性。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