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每月一千块,我们一定按时偿还,绝不拖欠医院的‘救命钱’。”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医患之间的费用僵局。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患有严重心胸疾病的李某突发急症入院。虽未能缴纳全部手术费用,但考虑到手术的紧急程度,院方仍为其进行手术。然而术后康复期,李某家实在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在未通知医院的情况下便自行出院,这一举动让主动施救的医院陷入两难。
“既要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又要考虑患者的实际难处。”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后注意到患者的实际困难,决定主动前往患者家中开展调解工作,深入了解情况。
驱车三小时抵达李某家后,承办法官实际了解到李某家庭条件确实窘迫,除了偏远农村的一套自建房,其余财产均已卖掉用以偿还债务。李某因身体原因,只能躺在床上休养,且术后仍需持续康复治疗,短期内难以一次性偿还高额医疗费。法官一方面向患者释明法律法规,告知其履行支付义务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与医院代表积极沟通,建议其考虑患者的实际困境,给予还款宽限期。最终,医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作者:谭凡洁
来源: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