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期|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却在哺乳期内,律师支招维权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5-05-07 12:11:53

导读:4月30日—5月5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3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劳动保障、婚姻家事、物业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安金龙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79期·总283期

4月30日—5月5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3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劳动保障、婚姻家事、物业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安金龙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标题1:我发抖音维权,是否有侵权风险?

邵阳网友问:我儿子在幼儿园摔断了右手,幼儿园不赔偿。我发抖音陈述事实,是否侵权?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按您的描述,如果上述内容与事实相符,没有公然侮辱、诽谤、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只是有公司的名称,一般不会涉及侵害公司名誉。但若捏造、歪曲事实,或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或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则可能涉嫌侵犯他人的权益。您可以收集您儿子受伤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标题2:被迫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书,还能仲裁吗?

湘西网友问:我被公司找借口强行辞退了,但公司硬让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写的理由是“双方协商一致”。这种情况能去仲裁申请赔偿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答:

如果您被迫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书,您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适用于该法律。因此,如果您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存在争议或不公正,您可以申请仲裁来寻求法律救济。

但是一般来说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或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情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认定是有效的,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诚实守信。

标题3:离婚时不清楚男方具体财务状况,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长沙网友问:男方出轨3年,小三已经怀孕几个月。现在怀疑男方转移财产,这种情况女方该怎么申请财产保全?不清楚男方具体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怎么争取自己的权利?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答:

根据您的描述,现做出如下解答:

1、您的情况要申请财产保全首先需要提供对方藏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证据或线索,其次还需提供与申请保全的财产等额的担保,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申请财产保全。

2、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工资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收入送给小三的,原配方有权索回。

3、您提到对方出轨小三且小三已经怀孕,那么小孩出生后男方支付给其与小三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可能无法追回。

4、如果您不清楚对方的财务状况,也无法自己获取的话,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 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夫妻一方存在前款规定情形,另一方以该方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为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请求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标题4:合同到期不续签,员工却在哺乳期内,怎么赔偿?

湘潭网友问:单位是国企,和第三方签的劳动合同,合同十月到期。现在通知我,说单位改革,合同到期就不续签了(但此时我还在哺乳期),能要求怎么赔偿呢?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刘琳律师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续延至哺乳期结束。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及补发工资待遇。如果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标准

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具体计算方式: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

2、其他注意事项

哺乳期一般为婴儿出生后一年;

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除赔偿金外,还应支付哺乳期内的工资待遇。

标题5:房子漏水,5年没处理好,如何维权?

常德网友问:房子刚装修就发现漏水,5年了没处理好。2022年,物业简单处理了一下,根本没有解决问题,一直漏水到现在。

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答:

遇到房屋漏水五年没解决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规定,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超过保修期且属于公共部位的问题由物业动用维修基金处理。你这种情况需要分三步走:

一、立即固定关键证据

拍摄漏水现状视频(注意拍清楚漏水位置、渗水痕迹)、整理所有沟通记录(包括物业每次承诺维修的微信、电话录音)、保存22年维修记录(证明物业处理不到位)、收集房屋质量保证书(确认防水工程保修期)。

业主能胜诉,关键就在是否提供了完整的报修记录和房屋验收文件。建议用手机录屏方式整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保存时间线。

二、找准责任主体

1、开发商责任

如果漏水部位是外墙、楼顶等公共区域,且房屋还在5年保修期内(从收房起算),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

2、物业责任

若漏水是因物业维修不当(如物业疏通管道不及时),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索赔。

如果漏水点在自家屋内且非公共管道,可能需要自己找人维修后向责任人追偿。

三、现在马上能做的

向住建局书面投诉(附上漏水照片和维修记录),发EMS催告函给物业和开发商(写明“请在7日内彻底修复,否则将依法维权”),联系楼上邻居排查(如果是楼上漏水可做司法鉴定),准备索赔清单(包括装修损失、家具损坏、在外租房费用等)。

如果物业用“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你只要证明五年间持续主张过权利就不存在时效问题。建议把历次报修记录按时间顺序做成表格,标注每次处理结果。

维权过程中可能遇到物业推诿说“要等维修基金审批”,这时候要记住:根据紧急情况下可先维修再补手续。你现在的情况完全符合“危及房屋安全”的紧急情形,可以直接向住建部门申请绿色通道。

标题6:老板欠我工资,认账但就是不给钱,怎么办?

长沙网友问:2023年在一个小厂上班,离职后老板拖欠我一个多月工资,他认账就是不给钱,找各种理由原因借口,怎么办?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公司对上述款项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劳动合同履行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法律规定,要在劳动争议发生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服从仲裁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仲裁时效,可以尝试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欠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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