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这句古话道出了和谐邻里关系的珍贵,处理好邻里关系,有利于各家的生活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通过柔性司法手段,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权纠纷,让剑拔弩张的邻里重归于好。
案情回顾:私建引争议
张某、庄某、吴某本是挨门挨户的邻居,一直相安无事,却因私搭私建产生了纠纷。
张某、庄某认为,吴某在未征得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第六层外挑60公分,并在顶棚二次外挑60公分,加装防盗窗和雨阳棚。扩建部分占用了公共空间,导致雨水直接冲刷其屋顶,存在渗漏隐患。此外,吴某还在两家相邻墙角处砌筑围墙,进一步影响房屋安全。
2025年1月,张某、庄某二人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拆除外挑结构及围墙。
现场勘察:部分事实获确认
2025年3月,法院干警赴吴某家中实地勘察,确认雨阳棚外挑及墙角围墙情况属实。吴某家属表示愿对顶棚外挑部分进行整改,同时辩称围墙系多年前建造,并非新近施工。
庭审调解:各退一步化干戈
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后,承办法官遂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法理方面向双方详细说明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物权和相邻关系等法律规定,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双方逐步缩小分歧,寻找共同点。同时,也从情理方面进行劝解,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性。
经过多次沟通协商,被告吴某提出,若外挑雨阳棚确实导致雨水冲刷原告张某、庄某屋顶,愿拆除六层60公分外挑部分;围墙若超出靠近原告张某、庄某房屋的柱子范围,亦可拆除。但若原告张某、庄某方排水问题超出围墙影响,需自行承担责任。原告张某、庄某对此方案表示认可。
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吴某将按约定整改,原告张某、庄某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相邻权责须明晰
本案中,相邻业主因房屋私建结构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各执己见互不退让,邻里关系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背对背”调解、情理法交融沟通等方式,找到矛盾症结,最终促成双方各让一步,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系了和谐的邻里情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邻里改建房屋时应充分沟通,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避免因私建引发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规定损害相邻不动产安全。若协商未果,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共同维护和谐居住环境。
此案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矛盾,也为类似邻里纠纷提供了化解范例,彰显了司法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