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业主互殴,谁受伤谁有理?湖南华容法院判了

李岳华 华容县人民法院 雨路 2025-05-08 11:43:32

导读:公民的生命、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双方互殴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曹某与林某双方均居住在某小区同一单元,曹某住在四楼,林某住三楼。某天凌晨,曹某与林某因日常琐事发生争执,在事态稍微平息时,曹某仍追至林某门前,砸其大门继而引发双方肢体冲突。期间,曹某用左手掐林某脖子,并用右手挥拳殴打林某,林某也用双手挥拳殴打曹某,双方进行互殴,造成双方受伤。公安部门查明事实后就此次斗殴事件对曹某、林某均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部门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书显示:曹某右桡骨远端骨折负影累及关节面评定为轻伤一级,该损伤为攻击伤。后曹某自行向鉴定机构申请对其伤情及三期(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曹某右桡骨远端骨折,建议伤后伤休120天,护理60天,营养90天。曹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林某赔偿其相应损失。

林某辩称,曹某右手受伤系攻击林某时导致的,本案证据不能证明林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也无法证实侵权结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

华容法院认为,攻击伤系伤者主动拳击硬物产生的反作用力形成的损伤,结合全案证据可证明曹某的右桡骨远端骨折系其自身攻击他人所致,该损害后果与林某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林某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驳回曹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公民的生命、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但攻击他人导致自身受伤属于攻击伤,攻击伤系伤者主动拳击硬物产生的反作用力形成的损伤,如不存在对方具有故意、重大过失或自身存在正当防卫情形时,对此攻击伤后果应由其自行负责。

作者:李岳华
来源:华容县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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