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震慑职务类犯罪,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贪污、职务侵占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骗取公共财物71.5万元,侵吞社区集体资金15.556万元。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该案当庭宣判。
作者:胡佳、周芷冰
来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