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65期·总269期
4月11日—13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0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婚姻关系、合同解除、侵权纠纷、消费维权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标题1:房子还未交付,就被要求预缴物业费,合理吗?
株洲网友问:本人于2019年购买的房子,房子按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交付,但至今未正式交付。房子周围的围墙未筑起,小区后门进门围墙被砸烂,地面也到处是破损的地砖,消防设施、地下车库未完善,房产证至今也未办理。在这种情况下,小区物业仍要求业主预缴纳物业费,业主觉得甚是不合理,不想交物业费,我们该怎么做?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交纳。因此,如果业主尚未收房,通常不需要预交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要求业主预支付物业费,业主可以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提出质疑,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证明文件,以证明业主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社区投诉,请求社区出面调解或拒绝预交物业费。
标题2:没领结婚证的“夫妻”,如何离婚?孩子归谁?
常德网友问:没领证的婚姻如何离婚?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四年,有一个小孩。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3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您所述情形属于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共同的小孩可就抚养权和抚养费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经过法院判决确定。
标题3:培训课只上了几节课,能退费吗?
益阳网友问:我两年前被诱骗报了PS课,办了分期付款,现在钱都支付完了,课没上过几节,这种情况还能退费吗?之前忽悠我报名开贷款那个人好久不回信息了,我有全部聊天记录和贷款记录,那个PS公司还在经营。这种情况,可以追回学费吗?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您这件事情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您与贷款平台存在借贷关系;二是您与机构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机构提供课程服务,您向机构支付服务费。
现您的钱还完了,但机构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课程未上完。如果因机构原因,导致您的课程未上完,您可以要求机构全额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并追究机构违约责任。如果因您个人原因退课退费,机构可能收取部分违约金,剩余款项应当退还给您。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标题4:被诈骗的钱有什么办法追回吗?
湘西网友问:我轻信广告,办理信用卡业务被骗了5万元。发现被骗后我立即去公安报案,得知将我钱转走的账户是衡阳那边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除了等公安破案,还有什么办法追回?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6条,诈骗犯罪被害人主张返还财产的情形,法院应当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程序处理,不纳入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但可以积极向侦查机关提供涉案资金流向的相关证据和线索,申请资金穿透查控,资金穿透技术能够透过层层伪装和转移,精准追踪资金的真实流向,从而揭示犯罪分子的真实账户,追回涉案财产。
标题5:被网暴,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可以起诉吗?
郴州网友问:被人网暴,对方把我照片发抖音上供人辱骂,这个怎么办?我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在遭遇网络暴力但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建议:
一、明确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尽管不知道对方的具体身份信息,但只要能够提供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信息,如网名、昵称、部分个人特征等,即可视为有“明确的被告”。
二、收集证据。并委托律师收集网络暴力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截图、视频等,以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网络暴力。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查取证的能力,可以帮助原告调查被告的身份信息。
三、查询被告身份信息。律师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如律师证、法院出具的调查令等,到被告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法院同意,也可以请求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携带证明文件到被告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部分法院会指派书记员统一到公安机关查询。
四、撰写起诉状并提起诉讼。在获取到被告的身份信息后,律师可以协助原告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起诉状撰写完成后,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即使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也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收集证据、查询身份信息等步骤,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过程中,务必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标题6:不满意写真效果,可以退款吗?
常德网友问:昨天在写真馆花了1980元写真,但拍出来的照片很不好看,效果很差,本人很不满意。我已经签了拍摄合同,也交了全款,请问还能退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根据您所述情形,能否退款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退款条款及双方责任综合判断,具体可分以下情形处理:
一、尚未完成拍摄的情形。未实际拍摄且未享受服务,若仅支付全款但未实际拍摄,可主张退还预付款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预付式消费中未使用的金额可要求返还。建议与商家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或法院主张权益。
二、已完成拍摄的情形。合同无明确退款条款,商家已履行基础服务(如拍摄、修图),因拍摄效果涉及主观审美,法院通常不支持仅以“不满意”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若商家服务存在重大瑕疵,如拍摄效果与样片存在显著差异(严重偏离约定风格或技术失误),可主张商家违约,要求部分退款或重拍。
若合同明确约定退款条件包含“不满意可退款”条款,可直接依约定主张权利。若合同存在“不退不换”等格式条款,需判断其合法性。若条款明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可主张无效。
三、责任划分与协商处理。消费者单方违约,因个人原因要求退款,可能需承担违约金或扣除已产生的服务成本(如拍摄、修图费用)。例如:已选片但反悔,商家可主张扣除合理成本后退还剩余款项。
商家责任(欺诈、服务缺陷)若存在虚假宣传、服务与约定严重不符等情形,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
四、维权路径建议。
优先协商。与商家协商调整服务方案(如重拍、部分退款),降低双方损失。
法律救济。协商失败后,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起诉。需注意保存合同、沟通记录、样片对比等证据。
能否退款需结合合同履行阶段、条款内容及责任归属综合判断。若商家已履行核心服务且无重大违约,全额退款难度较大;若存在未履行服务或商家过错,可主张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