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期|消防栓里没水管,出了事谁负责?律师解答

红网 2025-04-15 16:48:07

导读:4月9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7次,主要咨询领域为房产纠纷、侵权、物业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63期·总267期

4月9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7次,主要咨询领域为房产纠纷、侵权、物业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标题1:业主违规安装防盗铁窗,对楼下行人安全造成威胁

永州网友问:业主违规安装超出阳台的防盗铁窗,对楼下过往行人及车辆构成极大的安全威胁。而且,这种违规安装也破坏了小区的整体建筑外观,影响小区的美观度和整体形象。怎么才能把这个防盗铁窗拆掉?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小区建筑外立面、阳台、屋顶等区域的搭建应当规范,违规者可责令拆除。建议向城管部门举报,经查明属实的,对方可能面临:城管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整改或拆除并处以处罚。拒不整改的,城管联合街道、消防等部门强制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对多次违规或拒不执行的,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标题2:未达到交付标准,小区强行交房,有什么办法维权?

永州网友问:小区未达到交付标准,开发商强行交房,配套设施都未建成,这怎么收房?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建议向开发商书面发函,要求开发商提供交房时必须具备的法定的、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文件,同时将出现的问题汇总要求答复。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三大类条件,第一是法定交房条件,比如通过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第二类是合同约定交房条件,就是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条件内容。第三类是客观条件,比如现场已经完工,质量也没问题。然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查楼盘交房条件是否具备,通过信息公开发现的问题立刻向相关部门发违法查处申请,请求调查处理。

标题3:户口上有5个人在本村,但只分到3块地,合法吗?

湘潭网友问:我家里5口人(爸爸、姐姐、我、姐姐的孩子、我的孩子),孩子出生后就把户口落在村里,孩子从小村里长大。现在村上的小组分田地,组上说我家是纯女户,只能享受3个人的田地。我们的诉求就是家里5个人,应该要分5个人的田地。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唐敏律师答:

如果小孩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在法律上有权分配田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依法承包土地,并参与集体收益的分配。这意味着,只要是村集体成员,符合条件,就有权利承包村里的土地,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参与土地的分配。具体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村集体在分配土地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确保分配过程的公正、公平。任何违反法定程序的分配行为,村民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包括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题4:小区卫生太脏了,物业不管,怎么办?

邵阳网友问:我们小区经常有人在电梯里小便、丢垃圾,小区里监控一直不到位,天气一热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业主的身体健康。此外,因为没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点,单元门口经常乱停电动车,导致小孩磕碰,多次和物业反映都没有进展。业主该如何维权?

湖南云一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答:

首先你需要收集证据,拍摄电梯内小便、垃圾堆积、电动车乱停、卫生脏乱的照片/视频(注意时间、地点标记)。记录每次向物业反映问题的时间、方式(如电话、口头、微信等)及物业的回应(或无回应)统计因电动车乱停导致小孩磕碰的具体案例(时间、受伤情况等)。

其次你可以向物业书面投诉以整栋业主联名信的形式(至少5-10户签名),明确列出问题(附证据),要求物业整改并要求物业7日内书面回复,并抄送社区居委会、街道办。明确告知物业:若拒不整改,将向主管部门投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可引用《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

最后还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登录政府网站,投诉物业不作为,要求住建局介入调查。拨打96119消防举报电话,说明电动车堵塞单元门、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强制整改。联系城管局,举报小区垃圾堆积、臭味扰民问题,要求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罚物业等。

标题5:开发商强制业主买车位,怎么维权?

常德网友问:开发商逼迫业主买车位,将地下车位全部上锁,不准业主停车,车子出地下室就要收费十块。物业保安只收费不作为,多次沟通无效,报警处理也无用。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开发商逼迫业主买车位,维权建议如下:

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开发商通过上锁、只售不租等方式限制业主使用,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满足业主需要”的强制性义务。

开发商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限制停车权利迫使业主高价购买车位,可能构成变相强买强卖,违背公平交易原则。

保存与开发商、物业的沟通记录(如微信、邮件)、车位规划文件、收费凭证等,证明其不作为或违规行为。拍摄车位上锁、收费公示等现场照片或视频。

通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制定停车管理规约,明确车位使用规则,约束开发商行为。联名向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开发商违规行为,要求其整改或行政处罚。

向当地房管局、物价局举报开发商违规上锁、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开发商,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恢复车位使用权或赔偿损失。

核查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是否超出政府指导价或当地市场行情,若存在违规可要求物价部门介入。若已缴纳租赁费用却无法停车,可要求物业退还相应费用。

物业作为服务方,若未履行协调职责或纵容开发商行为,业主可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更换物业或追究其合同责任。

标题6:消防栓里没水管,出了事谁负责?

怀化网友问:刚刚发现小区的消防栓里没有水管,里面是空的,如果出事了,谁担责?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有义务维护公共消防设施。业主应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补充安装消防水管并确保正常供水。若物业推诿或拖延,可要求其出具书面整改计划,并保留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若小区尚在房屋保修期内,且消防设施缺失属于建设遗留问题(如未按规划安装),可直接向开发商投诉,要求其承担整改责任。

若物业和开发商均未解决问题,需立即向消防部门举报。消防部门依法对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可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证据固定:对缺失水管的消防栓进行拍照、录像,并记录具体位置和时间,作为投诉或诉讼的证据。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单位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可能被警告或罚款;若因设施缺失导致火灾损失扩大,责任方需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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