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健康防线,保健品逐渐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当我们满怀期待地借助保健品为健康“加码”时,要警惕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消费心理售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保健品。近期,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销售含有有毒、有害食品案。
被告人唐某及张某均系个体生意经营者。唐某进购了号称具有壮阳效果的保健品,张某从唐某处进购老中医、黑金刚、蚁力神等多种名称的壮阳保健品并销售给他人。受害者服用该保健品后,发现身体有不适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抓获唐某、张某并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掺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的保健食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禁止唐某、张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从事销售保健食品相关的职业。
该案保健品中含有的西地那非成分属于禁止非法添加物质。食用添加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食品,可能对人体消化、视力等带来不利影响。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保健品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非正规途径获取的保健品,往往潜藏着诸多未知风险,其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给身体健康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