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5次,主要咨询领域为物业纠纷、子女抚养、劳动保障、合同违约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标题1:父亲不给抚养费,子女成年后还能讨要吗?
永州网友问:我13岁时父母离婚,期间父亲一直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现在我22岁了才上班一年,我失踪的父亲就说要求我给他赡养费,原因是他生了个小儿子,觉得压力大现在死要钱,并不是没钱了。请问我还能追讨以前未付的抚养费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但是抚养费的追讨通常有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成年子女向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或母主张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的,应当在年满21周岁前提出。
您现在已经22岁,可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如果您的父亲现在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他有权要求您支付赡养费。但是赡养费的支付需要考虑您的经济能力,您可以与父亲协商确定合理的赡养费金额。
标题2:因房屋质量问题一直未收房,可要求开发商赔偿吗?
长沙网友问:2023年物业通知收房,2024年1月请第三方公司进行验房,发现多处质量问题,我将验房报告提交给物业。2025年3月仍有木地板未整改完成,因此我拒绝收房。
前后多次与物业,房地产公司进行沟通。一年多的时间,租房、交通等费用损失,我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吗?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
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具体的整改安排。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反映开发商和物业的违规行为。
期间的损失能否要求赔偿取决于房屋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
如果房屋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而业主再以一般的房屋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期间的损失则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达到了明显影响业主居住的程度,即使满足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法院仍有可能认定业主有权拒绝收房,这种情况下业主的损失可能得到支持。
标题3:物业不公开公共收益,业主如何维权?
株洲网友问:物业多年来从来没有公示过公共收益,小区业主投诉多年,有关单位也没有什么处罚。
且小区安保人员不够,保安室经常空无一人,投诉后政府回复已督促物业公司增加人员,但一年以来情况没有改变。
其次,小区停车费说涨就涨,也不用开业主大会,也不进行公示。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
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公示公共收益的相关信息,包括收益金额、支出明细等。
如果投诉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未履行该义务,业主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相关信息。
关于小区安保人员不足,您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或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安保义务并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停车费涨价的合法依据,包括是否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是否进行了合法的公示程序等。
如果物业公司未能提供合法依据,您可以向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对物业公司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标题4:劳动合同被公司收走了,会有什么风险?
长沙网友问: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没给我合同,怎么办?这种被辞退有什么风险?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您可以要求公司给一份劳动合同给你,您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注意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休息休假等权益的证据。公司不给你劳动合同,可能是不想让你知道你享有的相关的权益。
标题5:房子装修中途被加价,怎么维权?
衡阳网友问:房子装修公司欺骗消费者,装修到中途加价,怎么维权?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的规定,在履行装修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均应遵循诚信原则,如发生增项、减项或对合同进行其他变更,双方应及时沟通、告知,协商一致。
如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内容,则变更后的内容不仅对对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反而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含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标题6:男子转移财产给小三,还扬言去外面借钱让妻子背债,怎么办?
益阳网友问:邻居家阿姨老公出轨,把家里的钱转移给小三,具体多少她不知道。
现在她患病了,需要钱治疗,男的说如果签字离婚,就把剩下的财产给她一部分,不签字的话,他就去外面借债,让她背债务。
请问这种情况,她该如何维权呢?她家做生意的,男的只从家里拿钱,没拿回来过钱,一直是这个阿姨在管。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男方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女方同意,这一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同时构成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小三因此获得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返还。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但起诉需要明确的被告信息,需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
如果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女方可以委托律师,由律师通过合法调查的途径取得被告基本身份信息后,再进行诉讼。
女方如果因为患病向别人借款,这种夫妻债务,男方需要共同偿还。而男方找别人借的钱,女方如果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女方不需要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