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一公司“内鬼”被判刑10个月

肖薇 郴州苏仙法院 雨路 2025-09-09 18:05:28

导读:公司内鬼盗卖电缆,4329元“小利”换十月刑期,太不值!

“本想偷卖电缆赚点零花钱,没想到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企业内部人员盗窃电缆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16日,张某在郴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务工期间,发现公司电缆线管理存在漏洞,便滋生了“偷卖电缆换钱”的贪念。于是,凭借熟悉厂区环境、掌握工作间隙的便利,张某多次在工作之余盗窃电缆线,卖给周边废品收购站,累计非法获利432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司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中,张某为4329元非法利益,不仅失去了工作,还面临十个月的牢狱之灾,留下终身犯罪记录,其代价远大于“小利”。法官提醒,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切勿因一时贪念毁掉人生。同时,呼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与安全防范,从源头杜绝此类案件。

作者:肖薇
来源:郴州苏仙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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