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19期·总323期
7月1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6次,主要咨询领域为物业纠纷、债务债权、劳动保障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1. 摩托车在小区丢失,物业该赔偿吗?
衡阳网友问:我的摩托车在小区不见了,找物业查监控,看到有个黑衣服的人,但是有几个监控坏了,看不到这个人的去向。我让物业赔钱,物业说他们不担责。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公司对业主车辆有保管义务,比如约定物业公司负责看管车辆,确保车辆安全等,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若因物业公司未履行好保管义务导致摩托车丢失,如未按规定巡逻、未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等,物业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判决生效后,执行期限一般有多久?
常德网友问:民间借贷案判决生效,但对方一直躲避执行,执行过一次,对方名下也没有发现财产。请问,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期限一般有多久?会不会过期?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司法解释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已经向法院申请过强制执行,执行不到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二十条 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百一十七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我被骗去做法人,公司欠税几十万,我要担责吗?
长沙网友问:我被骗去做法人,今年4月份我要求更换法人,和实际操作人协商后,对方也答应了更换法人,但我突然发现公司欠税65万多,且目前公司还没有更换法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仅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您的描述,为了预防风险,建议您尽快想办法变更法定代表人。
但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担责:
1、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法定代表人明知公司欠税却未采取任何措施,或者故意隐瞒公司欠税情况等。
2、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如果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3、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如果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实际控制人利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进行违法活动,导致公司欠税,那么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4、无法证明自己是被欺骗。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是被欺骗而成为法定代表人的,或者虽然能证明被欺骗,但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导致公司欠税问题持续存在,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小区的物业房可以出租吗?
长沙网友问:请问小区的物业房能出租吗?为什么我们小区物业用房被租出去了?且业主不知道这部分收益去哪里了。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由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不得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用于物业办公、档案存放、业主活动等公共服务,非营利性。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不得改变管理用房用途。如物业公司擅自出租/出售,改变用途的,业主可起诉返还收益+恢复原状。也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由房管部门进行罚款。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5.借条过期后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娄底网友问:家里长辈借钱出去,我们一直不知道,最近才发现借条,但是时间已经过了追诉期了,这样的借条还能追回欠款吗?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综上,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或者起诉后对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你们有证据证明期间进行过催要,或者在起诉前你们联系对方,对方表示愿意偿还的,均不影响追回欠款,且构成时效的中断。建议你们可以先主动联系对方进行协商,协商过程进行证据固定。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打短期工,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用人单位该做法不合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有权主张赔偿金。建议你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及时支付欠费的工资。如用人单位拒绝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