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8期丨我家的土地被人霸占建坟,律师支招维权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5-07-24 17:35:56

导读:7月22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0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合同纠纷、劳动保障、侵权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5年第134期·总338期

7月22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70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合同纠纷、劳动保障、侵权纠纷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1. 银行卡被公安冻结,合法收入被划扣,怎么办?

张家界网友问:2024年7月17日,本人名下的银行卡被公安无故冻结4692元,并在2025年4月29日无故划扣4692元,整个过程本人没有收到任何电话通知或者书面信息,而且这笔钱是2024年7月7日从网上贷下来,用来偿还贷款和日常生活。一开始显示冻结以为是风控也没有多管,2025年过完年以后看到还在冻结,就问了开户行并且联系了公安,公安的意思是我的卡涉嫌收取涉诈资金,要我本人带上所有证据来公安局处理。可是我远在外地打工,回张家界来处理这个事显然是不可能的,也不知道会有划扣这么严重的后果所以就没有管。

工商银行的划扣信息就“强制划扣”4个字,也没有提供是谁、因为什么事划扣,和申诉渠道。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答:

根据你的陈述,你已经了解到银行卡被冻结可能是因为涉及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你的银行卡被冻结是因为误会或者错误,你应该提供证据,向公安机关证明你的清白,请求解冻银行卡。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申诉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及时的解除冻结。目前资金虽然已经被划扣,但你还是了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冻结涉案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开发商把营销中心卖给个人,业主如何维权?

长沙网友问:小区的营销中心处原本规划为小区大门,现在却被营销中心卖给个人,导致小区没有大门。想请问下我们该如何维权?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周波律师答:

开发商是否有权处置营销中心涉及产权归属问题。

如果营销中心是开发商在自有土地上建设,且未将建设成本分摊到出售给业主的商品房中,那么营销中心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将其卖给个人。

若营销中心的建设成本已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或者营销中心是利用小区规划中的公建临时作为售楼处,等小区建设完毕后应恢复原用途归全体业主共有,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无权私自卖给个人。

以上供参考。

3.原告起诉状写的名字不是被告现用名,这起诉状有效吗?

长沙网友问:抚养权纠纷案。原告起诉状写的名字不是被告现用名,这起诉状有效吗?被告不认可行吗?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答:

关于起诉状中被告姓名与现用名不符,处理建议如下:

1.法律定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状应记明被告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姓名记载错误属于形式瑕疵,不必然导致起诉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姓名等信息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应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2.核心法律依据

(1)姓名更正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法院发现当事人名称错误的,可裁定予以更正。

(2)诉讼主体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变更姓名。

(3)证据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七条  已登记身份信息具有优先证明力。

3.具体处理方案

第一,效力认定标准,起诉状满足以下条件仍有效:①能通过身份证号等辅助信息锁定唯一被告;②不存在恶意冒用他人名义的情形;③被告实际知悉被诉事实。

第二,被告应对策略

①向岳麓区法院提交书面说明,附户籍证明或曾用名公证材料;②申请更正主体信息,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一条;③不认可身份时的特别程序,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户籍登记记录。

第三,原告补正措施

①补充提交被告身份证明材料;②申请变更被告姓名记载;③说明姓名变更的历史缘由。

4.实务操作建议

①持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曾用名记录向法院申请裁定更正;②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查询案件信息更正进度;③如遇程序障碍,可向岳麓区检察院申请诉讼监督。

注:姓名差异不影响诉讼时效计算,但可能影响送达效力。建议双方在开庭前就主体身份达成确认笔录,避免程序拖延。长沙地区法院对此类情形通常采取裁定补正方式处理。

以上咨询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4.我家的土地被人霸占建坟,能起诉吗?

永州网友问:土地纠纷,家里的私有土地被别人霸占起坟,能否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把坟迁出?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答: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侵权方迁坟并赔偿损失。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65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担侵权责任。《殡葬管理条例》第20条  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土地管理法》第13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二、关键证据清单

土地权属证明(林权证/土地承包证/不动产登记证);侵权现场照片/视频(需显示时间水印);村委会或邻居证人证言;与侵权方的交涉记录(录音、聊天记录等)。

三、维权操作流程

1.非诉调解阶段:①向村委会/乡镇司法所提交《侵权纠纷调解申请书》,要求出具《调解协议书》明确迁坟期限(建议15日内);②行政查处程序。向自然资源局举报,提交《违法占地查处申请书》,要求依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责令恢复原状;同步向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投诉。

2.诉讼准备要点:判令被告30日内迁出坟墓;赔偿土地占用费(按当地耕地租金标准×侵占时间);承担土地恢复原状费用;支付本案诉讼费。证据提交时限最好在立案后15日内。

3.执行保障措施:诉前可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侵权方银行账户,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的

4.特别提示:需提前联系殡仪馆协助迁葬,强制执行期避开清明、中元等祭祀时段。

四、风险防范建议

1.避免肢体冲突:强行平坟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2.证据保全:在坟前设置24小时监控摄像头(需告知村委会)。

3.补偿协商:若侵权方系贫困家庭,可考虑接受货币补偿方案(需经公证)。

建议优先通过乡镇司法所调解,若调解无效应在侵权发生后1年内提起诉讼。注意收集侵权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便于执行阶段制定可行方案。

以上咨询仅为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5.辞工后对方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张家界网友问:我在工地做小工,至2025年5月23日辞工,一共工作22天半,单日240元\天,共计5400元。辞工原因是对方每天提前催工,下班超时,每天规定只上班9个小时,实际上每天都是10小时以上。我3次提出辞工,对方找不到工人就强留,最后给我强行结单,只算上了22天工,老板答应6月初付清,到现在也没结,怎么办?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王壮律师答:

农民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开发商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投诉时,农民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若存在劳动关系争议,需先确认劳动关系,再依据仲裁结果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

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9条规定,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若建设单位未依法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致其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建设单位先行垫付。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关注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或分包的情形,主要看承包方是否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以及和主体是否为个人,如果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建设单位需要清偿工资。

以上仅为律师个人意见,供参考。

6.哺乳期结束后,员工薪资遭降级,怎么办?

益阳网友问:哺乳期结束后,我重返岗位,我的薪资被降低、社保公积金被克扣、加班费被抹去,我该如何维权?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针对哺乳期返岗遭降级的情况,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8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降低工资、限制晋级或单方调岗。若公司未协商一致降级,涉嫌违法变更劳动合同。

一、协商与投诉

1.优先与公司书面沟通,要求恢复原岗位及薪资,同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附降级通知、工资流水、返岗证明等材料。

2.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自降级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差额、恢复原职。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

二、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15日内向法院起诉。

证据固定:保存调岗通知、工资条、沟通记录及同岗位职工薪酬凭证。

以上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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