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安徽某高校侯某某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该校三十余名教职工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某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工程承揽、采购、考试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收受贿赂两百余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他高校管理人员行贿一百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无异议并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高校是知识传承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教育公平更是社会公平的基石。这案件警示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制度防线,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以身作则,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陶頔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