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挠法院强制执行?男子被罚款1万元

来源:长沙芙蓉法院 2024-12-25 16:30:46

导读: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一名妨碍执行的被执行公司员工曹某予以司法罚款1万元。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一名妨碍执行的被执行公司员工曹某予以司法罚款1万元。
2024年3月,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芙蓉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租金共计120万元,原告对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并就该设备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该贸易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查封了案涉的机器设备。因该贸易公司迟迟不履行,法院遂启动对机器设备的司法拍卖程序。
12月18日,执行法官到被执行贸易公司厂房,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执行时,遇到该公司员工曹某等人带头采取围堵、堵门等方式,阻挠法院强制执行,在口头警告无效后,执行干警将曹某强制带至法院。
曹某被带至法院后,感到事态严重,流出眼泪连忙认错,表示自己已认识到妨碍法院执行的严重后果了,并当场写下悔过书,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处罚。
同时,被执行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也赶到法院,对员工曹某妨碍执行的行为进行道歉,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初步和解协议。
考虑到曹某妨碍执行后认错态度较好,且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初步和解,法院遂对曹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该罚款当场缴纳完毕。
法院的处罚措施有力打击了曹某妨碍执行的嚣张气焰,对案件后续执行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胜诉权益必须兑现,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配合法院的执行。如存在妨碍执行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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