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一“云养殖”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
来源:益阳赫山区法院
2024-10-30 15:38:11
导读:益阳一“云养殖”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被法院移送至公安机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云养殖”逐渐进入公众视野。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开始利用这一模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发现一起“云养殖”合同纠纷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将其作为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小美系某丰公司的业务推广员,某丰公司通过“亿**”APP、“福**”APP进行线上养殖、销售业务。2023年3月,小帅经小美推荐用手机下载了上述两款APP,并用手机号码注册成为了APP会员。同年3月27日,小帅向小美转账共计20万元。当日小帅通过“亿**”APP购买了4000只土鸡,每只预订价70元,品牌价99元。同年9月5日,小帅通过“亿**”APP购买了52只牛,每头预订价13800元,品牌价13800元。后因APP中“可用资金”不能提现,小帅与小美两人产生纠纷,小帅遂将小美、某丰公司诉至法院,小帅主张其向小美转账20万元系其向小美购买土鸡所支付,系与小美个人之间的业务往来,要求小美返还;小美主张因小帅的APP“可用资金”不足和充值受限,小美从其他会员处调用价值20万元的APP“可用资金”转至小帅的APP账号。
赫山区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美申请证人小丽出庭作证,小丽系某丰公司的业务推广员和益阳地区的线上门店经理,其推荐发展了几十个会员。据证人小丽当庭陈述:“亿**”APP是购买平台,只能充值、不能提现,“福**”APP是销售平台,可以提现,两个APP中“可用资金”数据直接关联通用,一个手机号码可以关联登录两个APP。会员在“亿**”APP购买鸡、牛等进行线上养殖,一般四五个月后,会员可以选择线下领取实物或者通过“福**”APP进行销售获得现金收益。会员可以通过充值、做推荐人推广发展其他会员获取“可用资金”,“可用资金”可提现,“可用资金”1元价值人民币1元。会员完成推广15个会员、三个月业绩达600000元即可以成为线上门店经理,线下并无实体门店。2023年10月左右,某丰公司出现资金问题,APP“可用资金”无法提现。
该院经查,2024年5月,某市公安机关已对某丰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仍在进一步侦查中。因此,该院依法驳回了小帅的起诉,并告知小帅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查实确系民事行为,小帅可在相关部门作出结论后另行主张权利。
经查询了解,“云养殖”通常采用以下运作模式:认养人通过“云养殖”平台选择想要认养的动物种类、养殖周期和服务内容,并支付相应费用。平台负责提供专业的养殖管理服务,而投资者则可以通过平台实时查看所认养的动物的成长状态。到了约定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收获实物产品或获得现金收益。尽管“云养殖”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和发展潜力,但实践中存在一些典型风险,比如虚构养殖项目、承诺短期高额收益、资金流向不明等。投资者参与这类项目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切勿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