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星期狗”,是指消费者购买宠物狗时,狗狗表面看起来健健康康,但是购买后短时间内便会出现问题,甚至死亡。
那么,不慎买到“星期狗”“星期猫”的消费者们是否可以要求宠物店退款并赔偿损失呢?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小刘与某宠物店签订合同,花费1350元买了一只两个月龄的宠物泰迪犬,同时又花了220元在宠物店购买了一些宠物犬营养品。当天,小刘还在长沙某宠物医院为该犬做了试纸检测。
谁曾想,泰迪犬买回家的当天,便出现了流眼泪水症状,第二天宠物犬开始咳嗽,之后呕吐、流鼻涕、打喷嚏等症状也随之而来。心系爱犬的小刘立马联系宠物店工作人员,并按工作人员的建议购买了相关药品,但狗狗的症状并没有好转。
随后,小刘多次携泰迪犬到某宠物医院做检查、治疗,结果显示该犬感染犬瘟、犬细小病毒和犬冠状病毒多种疾病,在花费了3000多元的医药费后,宠物犬还是经救治无效死亡,而此时,距离宠物犬买到手还不足一月时间。
气不过的小刘多次找宠物店理论,商谈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沟通无果后,小刘便将宠物店告上法庭,诉请赔偿宠物犬价款、医药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损失。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出售健康宠物系宠物店的根本合同义务,宠物店应履行其出卖义务,对其出售的泰迪犬的健康负有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现宠物店未能举证证明泰迪犬在出售时系健康犬,应承担瑕疵履行违约责任,故法院对小刘诉请宠物店退还购买泰迪犬价款1350元的主张予以支持。
小刘为泰迪犬所花费的费用包括购买营养品、检测、治疗、购买药品等共计3345.21元,系小刘的损失,应由宠物店承担。
据此,天心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令宠物店向小刘退还购买泰迪犬价款1350元;赔偿小刘经济损失3345.21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近年来,围绕“星期狗”“星期猫”等问题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宠物时,尽可能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商家购买,要注意观察宠物的健康状况,核查疫苗接种情况、检验检疫证明等,必要时还可带宠物去正规医院再做一次全面检查,避免因购买健康有问题的宠物而导致经济损失,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购买发票、合同、涉及商家承诺质保或宠物健康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出现纠纷时维权。
另一方面,宠物店经营者也要遵循诚信原则,严格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宠物及时接种疫苗,提供必要的健康检测,配备相关健康证明,切莫“知病售病”,避免面临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