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哪些约定?

2024-02-21 10:43:07

导读:粮食收购企业可以通过现场、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备案。

粮食收购企业可以通过现场、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备案。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售粮者告知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二)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检验粮食品质,确定质量等级,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

(三)使用经法定计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

(四)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五)粮食收购企业在收购旺季应当每5日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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