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案件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
离婚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可能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使判决变为一纸空文。
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同时,如果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