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当事人的儿子,因父亲法律意识不强,我想奋力一博!
2025年11月7日,父亲第二次来到湖南省长沙县顺风车运营中心,地址:开元中路26号,签合同。
父亲来长沙找工作是应聘司机的,承诺不花一分钱的,车也是公司提供。结果被招聘人叫去买了一辆新车,交了七千元的钱,后面又转了5600多元给我爸买保险,剩下的钱也没退,还未签劳动合同,签了购车合同,签字的时候那人说只是走走形式,只办了个车牌,后面知道贷款加利息高达15w。
2025年11月16日,我知道了家里购进了新车,我询问了为什么,觉得招聘信息与实际行为有出入,觉得有诈。让父亲回到长沙,处理这件事情。17日,去店里,父亲想退押金。刚开始,那边店里一男的还推脱,是贷款钱不够啥的,才交钱,那边没有退的意思。最初(父亲第2次来应聘)是说贷款第二方案,才交钱。
后面联系110,警方未出警,建议我们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是我父亲畏难,后面又和店里一女的,协商,剩下的1000多元退回,扣花呗提现税27元,还有0.2元未转回。
我觉得事情不应该这么结束,因为处处有蹊跷,在我去店里前的,我父亲和他们的聊天,没有证据记录,只有微信聊天,支付凭证。
我又一下疑惑点,望解答:
1.收款方和那运营中心有什么联系,为啥收款方之前有退车记录。
2.招聘信息与实际操作有出入,不是我父亲的意愿购车,是否合法合规?如不合规,需要申请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