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法院茶林法庭化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

双牌县人民法院 2024-07-02 16:16:55

导读:近日,双牌法院茶林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件,该案为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以来,双牌法院茶林法庭首次适用该规定审理的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袁某(女)与张某(男)经人介绍相亲认识,2023年3月在双牌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时,张某向袁某支付了彩礼23万元。双方共同生活了近一年,婚后未生育子女,后袁某认为双方恋爱时间短,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审理过程中,张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袁某返还彩礼。
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婚前缺乏了解并闪婚,婚后短暂生活后便分居,现袁某提出离婚,张某同意离婚,双方婚姻已无存续可能,应准予离婚。针对彩礼返还这一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彩礼新规”,其中第五条的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的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多次组织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袁某主动返还张某彩礼13万元。至此,二人一别两宽,各自安好,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蕴含着父母对新婚夫妻的美好祝福。但是,超出正常家庭开支的高额彩礼却成为一种沉重的负担,不仅不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和长期稳定,甚至容易引发两个家庭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双牌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本案时,严格遵循法律精神,

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引导双方理性处理彩礼问题,促成双方协商解决纠纷。本案的圆满化解,能够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不盲目攀比,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让真情归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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