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024-08-08 15:47:33

导读: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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