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25日,曹某驾驶摩托车沿路行驶至益阳某铁路桥路段时,与从车辆右侧田地窜出的喻某饲养的黄牛发生碰撞,发生致曹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曹某被送去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曹某本次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2年10月,曹某将喻某、交通运输局事务中心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喻某限期赔偿曹某各项损失74423元。判决生效后,喻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2024年6月,曹某向赫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导读:炎炎夏日,高温酷暑,依然阻挡不住执行的脚步。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涉民生案件时,不畏辛劳,打破常规,巧用“以牛抵债”的形式破解执行难题,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兑现了胜诉权益。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25日,曹某驾驶摩托车沿路行驶至益阳某铁路桥路段时,与从车辆右侧田地窜出的喻某饲养的黄牛发生碰撞,发生致曹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曹某被送去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曹某本次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2年10月,曹某将喻某、交通运输局事务中心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喻某限期赔偿曹某各项损失74423元。判决生效后,喻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2024年6月,曹某向赫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