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运输“假毒品”,四男子获“真刑”!

来源:张家界检察 2024-06-24 16:45:47

导读:“比普通香烟上头”“吸一口晕乎乎混沉沉”……可让人“上头”的只是“烟”吗?其实,这种“上头”电子烟是穿上伪装的新型毒品——“依托咪酯”。

 

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等四人犯运输毒品罪一案获一审判决,四被告人获刑有期徒刑八年至七年不等。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底,临近年关,被告人李某某四人商量“干票大的”——从广东省购进200克依托咪酯并贩卖获利。车辆和现金准备妥当以后,陈某某三人负责到广东省找“上家”拿货,李某某在张家界接应。12月29日,陈某某四人在张家界东高速收费站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电子烟零件若干及依托咪酯疑似物一包(净重199.347克),经鉴定,查获的依托咪酯疑似物不含依托咪酯成分。

永定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等四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仍实施运输行为,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法律链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检察官提醒

依托咪酯具有强成瘾性,吸食依托咪酯会对人体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产生严重危害。非法生产、售卖含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以及青少年,也需提高警惕,对于依托咪酯以及类似很“上头”的东西,不要尝试。毒品带来的兴奋只是一瞬间,但是它造成的伤害需要你用一辈子去承担,健康人生,绿色无毒,远离毒品侵蚀!

“上头”电子烟

为什么会含有依托咪酯?

“将依托咪酯添加入普通烟油、电子烟弹中,加热充分溶解后,如同电子烟一样抽。”近期,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干起了给“电子烟”加工的活儿。他们将依托咪酯与电子“烟油”混合,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把普通烟油、电子烟弹摇身一变成为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弹”。

吸食含依托咪酯的

“上头电子烟”有什么危害?

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会导致吸食人员产生短时间的晕厥,四肢麻木等状况,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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