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层住宅使用年限增加,住宅排水管道的堵塞问题也日益增多,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流至业主家中的情况时有发生。除了从规划设计层面解决排水堵塞问题外,近年来,部分物业公司为更好地解决该问题,会在业主申请自行装修房屋时要求业主在有排水管道处预留检查口。然而,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后,未按装修指引要求为室内卫生间的排水管道预留检查口。物业公司在装修验收后要求业主整改,但业主拒绝整改,物业公司表示不予退还押金。物业公司此种处理方式合法吗?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例此类纠纷案,判决驳回业主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业主李先生购买房屋后,向某物业公司申请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同日,双方签署《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服务协议》对装修事宜进行约定,约定事项包括装修押金2000元,竣工验收合格3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包括厨房、卫生间墙体、吊顶等处有排水管道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板将排水管道检查口封闭,必须做预留检查口,装修活动中有违章施工等行为未整改合格的,物业公司将不予办理押金退领手续等。
同日,李先生签署《装修承诺书》,承诺已收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服务协议》《装修指引》并已详阅文件内容,完全明白并承诺遵守文件中的所有规定等,并向物业公司支付装修押金2000元。
但装修验收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验收表中记载卫生间的排水管道未留检修口。
物业公司与李先生沟通要求其整改,即在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处预留检查口,而且表示费用可能是几百元,整改后可退还装修押金。但是李先生予以拒绝,故物业公司未退还装修押金2000元给李先生。
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装修押金2000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与物业公司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服务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该协议明确约定厨房、卫生间墙体、吊顶等处有排水管道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板将排水管道检查口封闭,必须做预留检查口,对此李先生在装修时应遵照该约定在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处预留检查口,但是李先生并未按该约定装修,且从双方的沟通记录可知,物业公司曾要求李先生对此进行整改,但是李先生拒绝整改。因此,物业公司根据该协议的约定不予退还装修押金2000元,符合协议的约定。且该约定适用于该楼宇的其他住户,有利于日后可能出现的排水或排污管道的疏通和排查,并不损害各住户的合法权益,故李先生仅以物业公司未口头明确告知上述装修禁止事项为由拒绝对其房屋的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请求物业公司退还装修押金及支付利息,理据不足,不予支持。法院据此作出前述判决。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GB50096-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第8.2.8条规定,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宜每层设置。该检查口的预留是为了日后日常检修和疏通管道提供方便,亦为可能出现的排水管道问题及时进行抢修,既避免因为抢修不及时造成财物损失扩大,又避免为进行检修而对原装修墙体进行破坏,所以预留检查口的做法有利于防范管道堵塞对业主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业主生活质量。
因此,本案中,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期间通过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的方式要求业主在装修时预留检查口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广大业主在装修房屋时不要忘记提醒装修单位注意该项工作,以避免出现上述案件中李先生的情况。而物业公司在推广上述做法时应注意提醒让广大业主知晓该项装修要求,以及理解该项装修要求的合理性,取得广大业主的理解,避免产生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