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某综合执法局不履行噪声污染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湖南高院 2024-06-18 16:13:01

导读:岳阳某综合执法局不履行噪声污染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岳阳楼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岳阳某某区居民集中、噪声敏感等重点区域内,部分路段商业经营者长期违规在户外使用音响器材宣传叫卖、招揽顾客,产生的噪声影响市民的正常工作生活。被告岳阳某某区城管局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噪声扰民问题未能及时制止,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岳阳楼区检察院2022年 11月3日履行检察建议程序。被告岳阳某某区城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先后两次向岳阳楼区检察院回复检察建议问题整改情况。岳阳楼区检察院认为岳阳某某区城管局对发现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进行登记以便后续监管,也没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涉案路段周边部分商户宣传叫卖声分贝目前仍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被告岳阳某某区城管局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噪声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改善,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持续处于受害状态。故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君山区人民法院认定,确认被告岳阳某综合执法局对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路、长山路、旭园路、民兴路、青年东路居民集中、噪声敏感等重点区域内,商业经营者违规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扰民问题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岳阳某综合执法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上述案涉区域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使噪声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典型意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不断奋进的目标。生活在天蓝、水绿、地净的美好家园中的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的安宁有了更高要求。发展经济、保障民生与用法律守护“耳边的安宁”并不矛盾,相反,法治才是民生最大的保障,繁荣背后更需要规范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生活噪声已经逐渐成为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之一,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尤为突出。该案审理中,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守护人民群众的“耳边安宁”。该案判决后,某某区城管局积极履职,从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长效管理三个层面开展噪声污染系统整治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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