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电线灌溉农田 致一人死亡酿惨剧

新晃县法院 2024-06-17 15:53:03

导读: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规范用电、安全用电,杜绝私接电线、擅自改动电箱等不规范用电的行为,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案情简介

张某为了进行水稻灌溉,在农田上私接搭线,不慎导致他人触电身亡。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审理情况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27日,被告人张某在已经耕种的农田田坎上采取私接搭线的方式盗取国家电力资源进行农田灌溉,直接将有塑料外皮包裹的电线摆放在地面草丛中,未派专人看守,也未设置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导致在农田割草的被害人姚某不慎触电身亡。经鉴定,姚某系被电击导致死亡。2023年6月27日晚,张某被公安民警从案发现场传唤到案。案发后,张某的家属已代张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在公共区域内采取私接搭线的方式灌溉农田,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被告人张某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亲属积极代其赔偿经济损失,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官提醒

私搭电线不仅会危害供电线的运行安全,还容易酿成触电事故,威胁到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健康安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规范用电、安全用电,杜绝私接电线、擅自改动电箱等不规范用电的行为,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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