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
一级法官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选升。
晋升高级法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方可晋升。
法官由于职务提升,其等级低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低等级。
导读: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
二级法官以下等级的法官晋级在职务编制等级的幅度内:五级法官至三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法官至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
一级法官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选升。
晋升高级法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方可晋升。
法官由于职务提升,其等级低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