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还 “一赖到底”?一女子犯拒执罪获刑!

怀化中院 2023-11-29 11:16:06

导读:“你也知道我最近手头紧,实在没钱还你......”嘴上说着无力还钱,却在收到他人还款后优先偿还了个人其他债务而未履行法院判决,竟把法院判决书当成一纸空文?那就来看看法院公开审理的这起拒执罪案件吧~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21日,靖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彭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被害人聂某某借款本金27万元并支付利息,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对上述债务中的2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月17日该判决生效,但被告人彭某某仍未履行义务,于是2020年4月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同年4月13日、21日靖州法院分别向被执行人张某某、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彭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报告财产并履行判决书所确认义务。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张某某于2021年4月12日偿还聂某某10万元,聂某某申请自愿放弃对其的连带清偿责任,张某某执行案件执行完毕。另查明2020年1月23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被告人彭某某的债务人杜某某向其还款共计人民币22万元,但彭某某在收到还款后优先偿还了个人其他债务而未履行法院判决。截至2023年4月24日,被告人彭某某尚欠聂某某本息和一审诉讼费共计人民币311858.89元。后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靖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某在收到杜某某至少22万元还款后,将财产转移支付给他人,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据此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一审判决后,彭某某上诉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彭某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考虑到二审期间上诉人当庭认罪认罚,且家属积极代为偿还了被害人借款1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

有钱不还涉嫌刑事犯罪?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认为,欠钱不还,只会构成民事纠纷,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钱不还”不仅仅会引发民事纠纷,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且若某笔债务已经被法院判决确认,并指令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优先将可支配资金用于偿还该笔债务。

所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应当依法配合法院执行,恶意拖延、逃避执行的行为既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挑战了司法权威和触犯了法律底线,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积极配合、及时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规定的义务才是正确的选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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