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房过户面积变少了 责任谁担

湖南法院网 2023-10-09 16:20:42

导读: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房是好事也是大事,但成某最近就遇到了烦心事。成某看好的二手房,有产权证,但过户后,产权证上的面积却平白少了三个多平方,怎么办?成某能否要求卖房者左某退还房屋差价款?

最近,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依法认定卖房者左某无过错,无需退还房屋面积差价款。

成某与左某并不相识,双方通过房产中介洽谈房屋买卖事宜。在合同签订前,成某现场看了房屋,也看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左某,房屋面积为119.85平方米。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成某对房屋也很满意,双方通过中介最终确定成交价为61万余元,并注明成交价中包含装修及室内物品价值。合同签订后,成某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此时产权证上的面积却显示为116.17平方米。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左某退还房屋面积差价款。

左某的房屋是通过某他法院的司法拍卖取得的,当时法院给出的房屋面积为119.85平方米,左某也是按该面积交的房屋价款,且产权证办理的面积也是119.85平方米,左某对房屋面积为何减少也不知情。

为查明房屋面积减少的原因,承办法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原来左某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房屋时没有进行测量,法院是按开发商报建的面积拍卖、办证的。现左某将房屋转让,按照规定需要重新进行测量,成某取得的产权证面积为现场测量的结果。

最终,法院认定,左某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存在欺骗或隐瞒的情况,对房屋面积的减少无过错,且双方约定的房屋价款不仅包括房屋的面积还包括装修、家具等,是一口价而不是房屋面积与单价的乘积,遂判决驳回了成某的诉讼请求。成某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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