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获刑十年六个月!洪江市法院集中宣判4起毒品犯罪案件

来源:洪江市法院 2023-10-09 16:20:37

导读:为严厉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蔓延的职能作用,9月27日上午,洪江市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被告人伍某华、李某、朱某明、陈某良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起涉毒案件中,李某、朱某明、陈某3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三个月、十个月。被告人伍某华因贩卖、运输海洛因毛重30.868克,净重29.864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被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虽然被告人贩卖的毒品种类不一(包括: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剂量有多有少,但是都妨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触犯了法律红线,损害了公民的身心健康,于法于理,均应依法严惩。

毒品的危害之巨不言而喻,拒绝吸毒、远离毒品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治理毒品是看不见硝烟的战场,禁毒则是一场必须打赢的人民战争。下一步,洪江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继续做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为平安洪江、法治洪江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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