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务工触电身亡,生母养母争夺死亡赔偿金,法院怎么处理?

来源:隆回县人民法院 2023-10-31 15:47:48

导读:近日,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落实能动司法理念,成功调解一起生母和养母争夺儿子死亡赔偿金的家事案件。具体情形请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小海出生不到半岁时父亲因病去世,聋哑母亲迫于生计另嫁他人,两个叔母不忍小海孤苦无依,在家族长辈亲人的见证下领养了小海,小海得以长大成人。怎料屋漏偏逢连夜雨,天意专弄苦命人。刚过而立之年的小海在建筑工地做工时不慎触电身亡,事故责任方最终赔偿了三十六万元的赔偿款,由此引发了小海生母和两个叔母长达三年的分割之争。在几经村镇调解无果后,小海的生母把叔母告上了法庭。

庭审现场,生母和叔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生母一方认为,母亲是法律规定的近亲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偿,而原告是小海生前唯一的近亲属,理所应当是赔偿款唯一的权利人。叔母一方则认为,两个叔母虽然不是小海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并且在收养小海时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办理收养登记,但两个叔母抚养小海长大是不争的事实,并且小叔母还亲自奶大了小海,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于情于理两个叔母都应当是唯一的权利人,反而原告在小海父亲去世后不到一个月就另嫁他人,对小海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原告无权要求分割赔偿款。

【法院审理】

当事人分歧较大,案件类型新颖,加之法律规范不具体,如何公平合理地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成为摆在合议庭面前的一道难题。一方面,小海的生母是残疾人士,属于弱势群体,十月怀胎生育了小海,生育之恩不能罔顾,抛下小海也是迫不得已。另一方面,小海的两个叔母出于善心收养了小海,将小海视如己出抚养成人,负担了小海的读书学习和生活,付出了巨大的艰辛,养育之情更是情深义重,令人钦佩。

为了稳妥化解纠纷,力促案结事了,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双方辩论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对此事的意见和看法,就地就近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合议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从情理法相融合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赔偿款由生母和叔母各分一半。纠纷得以平息,正义得以在家门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周边群众纷纷点赞称好。

【法官说法】

法律不外乎人情,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公平与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倡导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价值理念,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坚持能动司法,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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