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违反购销合同的责任
一、供方责任:
1、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包装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应偿付违约金、赔偿金。
2、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支付的运杂费;如果造成逾期交货,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二、需方责任:
1、中途退货应偿付违约金、赔偿金。
2、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或提货,应偿付违约金。
3、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承担由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