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国家罪,英文名称offence of splitting the state,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第103第1款、113、106、56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对首要分子或者罪刑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依照前述规定从重处罚。犯本罪的,除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之外,还应当在其他法定刑科处之时,附带剥夺政治权利,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