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了丨求人调动工作,被骗了46万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5-26 10:08:39

导读:近日,永州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某单位公职人员以帮忙调动工作为由骗走46万”的问题。对此,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永州网友问:某单位公职人员以帮助我把工作调回本县为由,骗取我46万元,我该如何追回?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答

被公职人员以内部关系骗取巨额钱财,追回损失的核心在于通过刑事手段施压并查封其财产。

以下是具体的维权步骤:

第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46万元已达到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标准,应直接向公安报案。公职身份实施的诈骗社会危害性极大,公安机关通常会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报案时务必提供完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以及该工作人员承认托关系办事的承诺证据。

第二,同步向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举报。鉴于对方是体制内人员,除了刑事报案,可以向纪委监委进行实名举报。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骗取钱财,不仅是刑事犯罪,更是严重的违纪行为。纪委监委的介入调查会对其造成极大的职业压力,为了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嫌疑人或其家属往往会主动筹集资金退赃。

第三,做好民事诉讼保全的准备。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周期较长,或者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名下资产,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封其名下的房产、车辆或银行账户,防止其转移财产导致胜诉后无钱可执行。

第四,理性对待案件结果。虽然诈骗行为令人愤慨,但必须做好两手准备。如果对方已将46万元挥霍一空且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即便法院最终判决其入狱,钱款也可能无法全额追回。此时,可以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督促其分期还款。最后提醒,切勿相信任何声称能“私下摆平”或“疏通关系追回欠款”的中间人,防止遭遇二次诈骗。一切维权行为必须通过合法的公权力机关进行。

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法律原则,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处理请以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及律师的指导为准。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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