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网友问:2023年9月,我在招聘平台看到长沙芙蓉区某物流公司招聘司机,对方以高薪诱骗我以个人名义购车,并承诺车款、车贷均由公司承担。我在未细看文件的情况下被催促签字,事后才得知对方还擅自用我的身份注册了个体工商户,车辆也登记在该户名下。跑车近两个月,收入远低于对方承诺,我提出辞职,公司却要求我交还车辆、营业执照及公章,并逼迫我支付8000元违约金,还声称会按期偿还车贷。此后车辆由公司控制使用,但其长期拖欠车贷,我多次收到逾期催收通知。我要求变更车辆登记遭拒,这才发现自己陷入“借名买车”骗局,不仅钱车两空,还要背负巨额债务。我独自抚养三个孩子,现已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谷伟律师答:
这是典型的“套路运”的手法,本想通过辛勤劳动改善家庭生活,不仅没有获得承诺的高薪,反而背上了沉重的车贷债务,还被冒名注册了个体工商户,“钱车两空”。首先,这不是普通的合同纠纷,而是涉嫌刑事犯罪。近期,全国各地集中打击的“套路运”骗局,以“高薪招聘司机”为幌子,通过虚构稳定货源、虚假承诺高额收入、隐瞒高价卖车事实等手段,诱骗求职者贷款购车,从中非法牟利。“套路运”的模式就是行为人成立空壳公司后,以招聘司机为幌子吸引司机前来洽谈,以“稳定货源、不装不卸、保底高薪”等为诱饵,诈骗司机贷款购买汽车、支付相关费用,骗取销售车辆的差价及管理费、调度费、加盟费、违约金等,应当定性为诈骗罪。
您的经历与这一模式高度吻合,涉案公司根本没有真实货运业务,靠“招聘—购车—制造违约”套路敛财,所得款项未用于经营,而是私分,这已不是夸大宣传,而是虚构核心事实;他们自始就没打算履约,被害人正是因为相信这些谎言才贷款、付款,财产损失与欺骗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具有明显的欺骗性,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本案应当定性为刑事犯罪而非民事纠纷。其次,从维权路径上,应当“刑事报案+行政撤销+民事诉讼”三管齐下。
第一步,最核心、最有效的维权途径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该物流公司及其负责人的合同诈骗罪或诈骗罪刑事责任。近期,全国各地已有多起类似“套路运”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7月,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个跨领域“套路运”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9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获刑,主犯廖某某、张某刑期均超十年,涉案的67名受害司机累计被骗超200万元。建议立即整理证据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对公司及负责人以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第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撤销个体工商户虚假登记。公司以你的名义申请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你对此毫不知情,这一行为属于典型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登记机关应依法撤销登记。
第三步,通过民事诉讼撤销购车合同及贷款合同。你签署购车合同及贷款合同时,公司负责人以“时间紧迫”为由要求你签字,未给你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的机会,且全程由公司负责人操作您的手机办理手续。这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