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网友问: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员工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董盛峰律师答:
购买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或者承诺放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建议您通过向当地的人社局反映投诉该问题,要求单位缴纳,如人社局登记立案了,单位仍不补缴,人社局有权对用人单位采取罚款措施。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