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丨年底被辞退,未签转正合同,能否申请赔偿?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2-09 10:11:07

导读:近日,岳阳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临近年底被辞退,仅签入职合同未签转正合同,能否申请赔偿”的问题。对此,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作出专业回应。

岳阳网友问:入职公司几个月,临近年底被辞退,只有入职签的合同,没有签转正合同,被辞退的话可以申请赔偿吗?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答: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虽然没有签订转正合同,但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被辞退时您就可以申请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您可以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通常是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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