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儿子儿媳的装修款,是赠与还是借款?湖南株洲法院判了

杨永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雨路 2026-02-14 09:41:08

导读:严格执法显公正,爱心暖民促和谐——荷塘法院审结亲情借款案获赠锦旗。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不仅把案子断得明明白白,还保全了我们母子情!”近日,当事人吕某专程将一面绣着“严格执法、爱心暖民”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达江手中。这八个字,浓缩了一段跨越十余年的亲情纠葛,也见证了一份兼顾法理与人情的判决。

案情简介:两笔钱,两种性质

2013年,原告吕某借给儿子杨某、儿媳赵某11万元用于装修婚房。次年杨某患病,吕某又将银行卡交给赵某,用于杨某的治疗及生活开销,期间支出5万余元。双方就两笔款项是否属于借款、是否应当归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对钱款性质各执一词,经承办法官、副院长黄洪波耐心询问了解、逐笔核对证据后厘清:双方对11万元装修款存在借贷合意,属借款,应予偿还;5万余元为治病支出,系母亲在特殊情境下的情感托付,属赠与,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赵某向吕某偿还11万元借款,驳回其他诉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主动履行完毕。

法官手记: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

“家事纠纷不能一判了之。”黄洪波说:“既要守住证据规则、把准法律尺度;也要读懂亲情逻辑,彰显司法温情。”正是这份审慎,让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时感慨:“法官把道理说透了,这钱我们还得心服口服。”

砥砺前行:一面锦旗,双向奔赴

这起案件,对当事人而言,是权利被尊重的慰藉;对法官而言,这是职业价值的真切回响,也是荷塘法院践行“法理情融合”审判理念的生动注脚。今后,荷塘法院将继续在家事审判中深耕细作,让法律不仅成为定分止争的准绳,更成为修复亲情、温暖民心的桥梁。

作者:杨永
来源: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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