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

霍邱县人民政府 肖肖 2026-02-12 15:13:37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另一方面,放鞭炮应当远离人群、远离危险物品,注意防火、防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因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他人人身受伤、损毁建筑或其它财物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引起加油站、油库爆炸、山林、草原失火等事故,除巨额赔偿外,很可能会涉嫌失火罪等刑事犯罪。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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