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网友问:我爸爸2020年去世的,他去世后,我们才知道他瞒着家里给一个女的转账,转了将近50万。作为子女,能不能要求对方还钱?
湖南宇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答:
一、先分清“50万”到底是你父亲个人财产,还是与你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
若你母亲已去世或该笔存款明确登记为你父亲“单独所有”,则属于其个人财产,他生前有完全处分权,赠与行为有效,子女无权要求返还。
若你母亲仍健在且存款取得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特别约定,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未经配偶同意,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属于无权处分,侵害你母亲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该赠与行为无效,第三人有返还义务。
二、谁有资格做原告
母亲在世:由母亲作为原告起诉,案由“赠与合同纠纷或不当得利”,把收款女方列为被告。
母亲已去世:50万元中属于她的1/2份额转化为遗产,由全体继承人共同继承;就该部分,继承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案由同上。属于你父亲的1/2份额仍按前述“个人财产”规则处理,子女一般无法追回。
三、需要准备的证据
银行流水:证明转账时间、金额、收款人;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派出所证明,确认转款时处于婚姻存续期;
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明确继承人范围;
微信/短信记录:违反公序良俗的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
女方身份及收款账号信息:用于法院送达。
四、诉讼策略与法律依据
案由: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纠纷或返还不当得利纠纷。
请求:①确认赠与行为无效;②判令被告返还款项并支付利息;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