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捕!湿地边的巡回法庭,以案释法护生态

晏可慧 中国法院网 雨路 2026-01-15 16:44:53

导读:1月13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

  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警示教育作用,1月13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由云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辉担任审判长,与2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军,云溪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周罗辉、云溪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郑仕归等及当地群众70余人旁听庭审。

  2025年6月至8月期间,吕某在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期、禁猎区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某村组其承包的龙虾塘田地,使用放置地笼、诱捕的方式,诱捕野生鸟类219只。

  经鉴定,狩猎的野生鸟类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总价值为74500元。除承担刑事责任外,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当庭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民事责任承担等焦点问题展开审理。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法院宣判后,吕某当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公众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向前来旁听人员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阐明非法狩猎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危害,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下一步,云溪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党建+湿地保护”工作机制,紧密依托党建引领,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的协作联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通过巡回审判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合力筑牢湿地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作者:晏可慧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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