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钟玲 付琦 岳阳报道
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自媒体账号不仅是分享生活的平台,更成为了蕴含巨大商机的“数字资产”。当曾经共同奋斗的“网红夫妻”分道扬镳,拥有百万粉丝的账号归谁?又该如何分割?
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自媒体账号分割的离婚纠纷案。
2018年,艾某(男)与段某(女)相识结婚。婚后,段某凭借个人才华,以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了某短视频平台账号开始直播。在夫妻共同经营下,该账号粉丝量迅速突破百万大关,并带来了可观的直播及广告收入。
然而,事业的成功未能稳固婚姻。2024年,夫妻两人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双方对其他财产异议不大,唯独对这个“百万粉丝账号”各执一词。
如何界定该账号的价值成为难点。湘阴法院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账号进行司法评估。评估机构综合考虑了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行业影响力及品牌合作等多维度因素,参考同类型账号的市场价值,最终评定该账号价值为1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的抖音账号具备粉丝量大、流量变现能力强等特点,具有明显的财产属性,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
由于该账号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和运营的,其产生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账号与主播段某的个人形象、才华及风格高度绑定,也一直由段某负责运营维护,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宜强行平分或转让。
法院最终判决:该自媒体账号归段某单独所有,由段某根据评估价值补偿艾某相应金额。综合考量后,法院酌情认定艾某享有该账号价值40%的份额。
一审判决后,艾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指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自媒体账号,不论是共同经营还是个人经营,当拥有一定粉丝数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时,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但,不能像普通财产一样“一拆为二”。自媒体账号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主播本人的经营能力和市场行情需求,这类网络虚拟财产价值稳定性差,又有较强的人身归属性。因此,处理此类纠纷通常采用“归一方所有,给另一方补偿”的原则。
法官同时表示,关于自媒体账户价值,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本案中双方就抖音账号价值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评估符合法律规定,是现有情况下最合理的价值认定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