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了丨叉车没刹车,雇主一再坚持要我开,结果肋骨断11根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9-04 10:23:23

导读:近日,益阳网友“15159782”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明知叉车刹车失灵,雇主还让其开来干活,收工返回时发生意外”的问题。对此,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益阳网友“15159782”问:我是一名工程机械经营者。6月27日,有人打电话联系我,雇佣我干活。6月28日,我开挖掘机过去帮他卸牛饲草。当天我在山上做事,本不太想去,但想到既然答应了别人,还是应当讲诚信,且他一直打电话催我过去。下午16时左右,我开挖掘机到了,卸了几捆草后,夹子夹不到那么多,养牛老板说挖掘机不适用,让我开场地内那辆黑色叉车来卸。我说那辆黑色叉车没有刹车,最好不要开,先用挖掘机慢慢卸。他多次要求使用那辆黑色叉车,我提醒最好不要开,架不住他一直坚持,我便让他自己开过去卸。

随后,养牛老板开他的面包车送我回家,我带他去开那辆黑色叉车,我再次提醒没有刹车最好不要开,但他还是开走了。随后我开他的面包车回家吃饭。吃完饭,我送还面包车时,已是晚上19时左右,挂车司机和养牛老板还叫我开叉车卸货。养牛老板着急,担心下雨打湿牛草,挂车司机也着急赶往其他地方装货,于是我又卸了大约一个小时。随后我说晚上看不清楚,不安全,他说挂车司机要求必须卸完。我不愿意,因晚上视线不佳,便回家了。

次日6时左右,他打来几个电话,催我去卸最后十几个草捆。9时左右,我到牛场后,看见养牛老板已自行卸了约三十个草捆。10时左右,我将最后十几个草捆卸完。他问我多少钱,我说600元,他说我挺辛苦的,主动提出加200元,随后让我打开微信收款码,养牛老板给我付款800元。他并未提醒我下陡坡没有刹车等风险,反而让我直接开下去,随后便出了事故。

事故导致我肋骨断了11根,右腿粉碎性骨折、骨盆骨折、右腿腘窝植皮,左后脑出血骨折。目前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两处。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二:

其一,当事人双方之间成立雇佣(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此直接决定归责原则的适用;

其二,损害后果的责任如何划分,即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对应的赔偿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关于法律关系定性,若认定存在控制、支配与从属关系,工作场所、工具由接受劳务方提供,报酬按工作时间或次数结算,则倾向于雇佣关系。本案中,工作受养牛老板指示安排,使用其提供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叉车,报酬按次支付,更符合雇佣关系特征。

在责任划分上,接受劳务方(养牛老板)明知或应知叉车无刹车,仍多次要求并指示操作,存在明显过错;提供劳务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叉车有严重安全隐患仍最终操作,对自身安全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应适当减轻对方赔偿责任。

证据准备与救济途径:

1.证据准备:需收集并固定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雇佣过程、催促及指示内容)、付款记录(证明报酬结算)、医疗记录与伤残鉴定报告(证明损害后果)、现场证人证言(证明事发经过及叉车状况)。

2.救济途径: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三年)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之诉,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收藏